RFC 1034 — 域名:概念和设施
ELI5: DNS 是互联网的地址簿。RFC 1034 规定,作为另一个名称别名 (CNAME) 的名称不能同时持有任何其他记录。因此,如果您的域是指向主机的 CNAME,它在物理上无法携带电子邮件所需的 SPF 或 MX 记录——这就是为什么您改为从子域发送。
此 RFC 存在的原因
RFC 1034 由 Paul Mockapetris 于 1987 年发布,阐述了域名系统的概念和设施——这是一个将名称映射到记录的分布式数据库。它是其他所有 DNS 和电子邮件路由 RFC 的基础。
CNAME 排他规则 (§3.6.2)
CNAME 记录使一个名称成为另一个名称的别名。RFC 1034 §3.6.2 要求如果一个名称存在 CNAME,则该名称处不得存在其他记录类型——这样别名才能明确地解析到其目标。
为什么这对电子邮件很重要
如果您的根(顶点)域是指向托管商(Heroku、Cloudflare 等)的 CNAME,您字面上无法在该名称处添加 SPF(TXT 记录)或 MX 记录——CNAME 规则禁止这样做。因此,从该域进行身份验证发送是不可能的。解决方案是使用可以保存自己的 SPF、DKIM 和 MX 记录的专用发送子域。
实用指南
有关动手设置,请参阅为什么应该使用子域发送电子邮件。